1.病因治疗 本病以积极治疗原发躯体疾病,既以病因治疗为主。临床上在采取相应的病因疗法后,大多数病例的精神障碍可得到缓解。
2.精神障碍的处理 由于精神障碍的存在会影响躯体疾病的治疗,同时躯体疾病的改善也需要一个过程,故在治疗开始须同时应用相应的精神药物以对症治疗,是十分必要的。精神药物治疗原则与功能性精神疾病不同。首先剂量宜小;其次充分考虑药物的副反应和禁忌证,选用同类药品中副反应较少者;精神症状缓解后即应停药。具体可根据不同症状,在不影响心功能情况下,采用相应的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如焦虑、抑郁时用抗焦虑、抗抑郁药;精神运动兴奋、幻觉妄想时用小剂量抗精神病药,一般不宜使用酚噻嗪类药物,要选用对心血管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如氟哌啶醇、氯氮平等;以意识障碍为主时,既要控制运动兴奋,又要注意防止药物对意识障碍的影响,而采用对意识和镇静作用影响较小的药物,如氟哌啶醇或利培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