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如果停了2个月药,可能会增加肺结核反复发作风险,也可能会导致病症加重,使患者耐药性增加。建议患者需及时就医,以便调整用药方案,达到规范治疗、改善病情的效果。
通常来说,并不建议肺结核患者在药物治疗期间擅自停药,可能会导致药物疗效发挥不全,影响治疗效果。肺结核发病多与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肺部有关,药物治疗可帮助控制抑制结核分枝杆菌DNA繁殖,起到较好的杀菌效用,从而缩短肺结核感染期,降低感染率、患病率及死亡率,提升患者生存质量。肺结核患者需要遵医嘱足疗程用药,若在药物疗程尚未结束之前,擅自停药2个月,可能导致肺部结核分枝杆菌复燃、生长繁殖并再度活跃,引起肺结核患者病情恶化,患者可能会在此过程中出现结核分枝杆菌播散及肺组织破坏,严重者可能会发生急性粟粒性肺结核、空洞性肺结核、肺外结核等危险情况,需及时就医治疗。此外,肺结核患者擅自停药之后,结核分枝杆菌可能会对药物产生一定的耐受性,此时结核分枝杆菌的耐药性可能会上升,后续再次用药治疗的难度也会有所加大,不利于患者的病症恢复。
因此,肺结核患者不宜擅自停药、缩短或延长用药疗程,建议及时就医复查病症,根据医生指导调整用药治疗方案,规范用药,配合良好的生活护理,可帮助病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