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一般不存在心功能分级标准5级的说法,一般将心功能分为4级,即心功能Ⅰ级、心功能Ⅱ级、心功能Ⅲ级、心功能Ⅳ级,是适用于单纯左心衰竭、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功能分级。
1、心功能Ⅰ级:
患者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2、心功能Ⅱ级:
患者有心脏病,以致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休息时无明显症状,一般体力活动会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3、心功能Ⅲ级:
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明显受到限制,休息时无明显症状,但小于一般体力活动时可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
4、心功能Ⅳ级:
心脏病患者在休息时也有心功能不全或心绞痛症状,进行任何体力活动均使不适症状明显增加。
如果患有心脏病的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身体出现了不适症状,要及时向主治医生求助,以免病情恶化,对身体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患者在治疗期间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也不要过于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