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建议在分娩后的2-3个月内,经由产科医生的再次检查,确认产妇的身体状况已完全回归正常后,便可以开始穿上高跟鞋。此外,高跟鞋的高度最好控制在3cm以下,避免穿着过高的高跟鞋。
如果在生完孩子后过早地选择穿高跟鞋,由于妊娠期间骨盆附近的韧带尚未完全松弛,经过一段时间的行走,可能会引起胯部和踝部的酸痛,以及足部的疲劳和酸痛。此外,高跟鞋如果穿得过高,有可能导致人体的重心发生偏移,从而增加关节和韧带的负担,给产妇带来腰痛和背痛的不适,还可能导致骨盆倾斜度出现异常,使子宫呈现前倾或前屈的状态。还会因为长时间站立而发生腰部劳损。子宫位置的不正常也可能引发痛经和经血不顺畅,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导致经血逆流和子宫内膜异位症等问题。
分娩后的4-6周内,产妇的身体各器官和系统会逐渐回归到未妊娠的状态。在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影响下,之前松弛的韧带也会逐步恢复,同时关节和骨骼也会逐渐回到未妊娠的状态。这时,为了使子宫和阴道能够顺利复旧,就需要适当地增加运动量,但这并不代表一定要穿着高跟鞋才能促进产褥期的康复。因此,如果打算穿高跟鞋,建议在产后的第6周进行常规的复查。如果所有的检查指标都显示正常,在产后的2-3个月,可以考虑尝试穿着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