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四十四岁怀孕,一般不可以药物流产,具体内容如下:
药物流产通常是指用米非司酮片加米索前列醇药物口服终止早期妊娠,一般适用于停经在49日以内,确定为宫内妊娠的,年龄在40岁以下的女性。而四十四岁怀孕年龄较大,卵巢功能较弱,并且药物流产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通常情况下,四十四岁怀孕,一般不可以药物流产,一般建议人工流产,对身体的伤害较小。建议患者在术后,注意休息,尽量多吃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物,如鸡肉、鱼肉、鸡蛋等,能够为身体补充营养,有利于身体恢复。
赵晓东 主任医师妇产科学
三级甲等北京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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