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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高测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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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露 副主任医师妇产科

三级甲等山东省立医院

宫高测量是妊娠期女性产检中的重要环节,其随着孕周的变化而有所差异。在妊娠的前三个月,由于胎儿发育尚处于早期阶段,通常不进行宫高的直接测量。然而,从妊娠的第4个月起,孕妇需配合医疗人员定期进行宫高与腹围的监测,以评估胎儿的成长状况。
孕4月时,宫高大致在16至20厘米之间;进入孕5月,宫高会增长至约20至22厘米;孕6月时,宫高范围可能扩展至20至24厘米;到了孕7月,宫高显著增长,约为23至30厘米;孕8月时,宫高继续上升至30至32厘米;直至预产期前,宫高可达到32至38厘米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若在产检中发现宫高测量值偏低,可能提示胎儿可能存在发育不良的情况。然而,仅凭宫高数据并不能作出最终诊断,还需结合其他影像学检查如超声波等,以全面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因此,妊娠期女性应高度重视产检的重要性,积极遵循医疗建议,按时进行各项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与医生沟通,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确保母婴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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