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通常可使用两次紧急避孕药。
紧急避孕药指性交行为后为避免非意愿妊娠而采取的避孕措施,常用药物包括左炔诺孕酮和米非司酮等。紧急避孕药能推迟或阻止卵细胞释放而达到避孕效果。紧急避孕药要求在没有保护性交行为时尽早使用,以12小时以内为宜,若36小时以上避孕效果明显下降。
用户在使用紧急避孕药时,可出现经期提前,经期推迟,经期出血增加,胃部不适和头痛等不良症状,给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紧急避孕药仅能起到预防妊娠备用手段,不能用于做常规避孕措施。一般不可以经常使用紧急避孕药。通常在一年内不能超过3次用药,一个月内不能超过2次。使用者在2个月之内使用两次紧急避孕药没有问题,但需按照医嘱使用。